绥化商标注册证明是什么?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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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商标注册证明是什么?怎么办理?

作者:绥化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13 08:44:12

一、简要说明绥化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二、办理途径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五、规费的缴纳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为1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一般在三个月内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并邮寄给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一、登记注意事项: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绥化商标注册号。

二、申请质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的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申请登记的批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注册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但是这个章都有什么用呢?相信这是很多投资者想要了解的内容,这里注册公司小编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助更多的投资者。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合同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公司统一征信代码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5、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很多注册商标的企业或者商家在使用商标的时候,因为法律意识的浅薄总会有一些误区。今天我司就给大家说说绥化商标注册证专用权的误区。《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证的专用权,是只能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所规定的商品和服务。

但是很多人对于什么是核准注册的商标的理解并不透彻。商标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有些商标图样中有不能专用的成份。比如“雀巢咖啡”中,咖啡二字就不能专用。对于这些不能专用的部分,商标法允许其作为整体商标的一部分,但在进行执法、审查的时候视为自动弃权。而且在商标注册证商标不会有任何标注。也就是说在核准注册“雀巢咖啡”商标中,只有雀巢二字是有专用权的。

而其他商家或企业不用担心商标中有“咖啡”二字就不敢使用。这就是商标注册证专用权的误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大部分人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实践中总是会有许多微小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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